各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延长学业年限的员工选课情况经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备案,现予公布。请各院(部)通知任课老师查看员工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
上一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2015年关于开展示范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金年会|金年会·jinnian(金字招牌)诚信至上 版权所有 黑ICP备12004996号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 编:163712 Email:webmaster@dqsy.net